食虫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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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3/3/6 8:39:00

有许多家庭,夫妻双方由于工作忙碌,都会请个保姆帮忙照看家里。保姆也变成了除男女主人外,最熟悉家中情况的人,若这样一个人盯上了家中的财产,那真的细思极恐。

日前,广东深圳的某派出所抓获了一名涉嫌偷盗的犯罪嫌疑人,此人就在受害人的眼皮底下工作,利用职务的便利,偷吃、打包了价值将近4万块钱的名贵补品——冬虫夏草!在电话中,作为受害人的谭女士告诉警方,自己几个月前雇佣的一位保姆偷了家中的贵重物品,因为不知道该如何处理,所以报警。

根据谭女士的透露,今年5月初的时候,她聘请了这位姓韦的保姆住在家中,负责照顾家人的饮食起居。6月份时,谭女士的妈妈给谭女士寄了根冬虫夏草,让谭女士补身。因为虫草的价值不菲,谭女士和丈夫都舍不得吃。直至7月底的某天晚上,谭女士想用虫草煲汤,却发现原本在冰箱中满满一大包的虫草竟然少了一半,谭女士赶紧检查,仔细数过后,发现少了根虫草,这部分“消失”的虫草价值已经将近4万块钱。

谭女士非常疑惑,于是询问家中的保姆韦某,谁知韦某一听此事便神色慌张,立即夺门而出,直到次日的中午才回到谭女士的家里。这一次回来,韦某向谭女士承认偷吃虫草的事实,不仅没有了先前的慌张,甚至还一副满不在乎的模样,谭女士见此情形只好打电话报案。

经过询问,韦某交代了作案经过。7月初的一天,她在做家务的时候发现了冰箱里有一大包虫草。曾听说过虫草的营养价值非常高,对身体极其有益,韦某便趁谭女士家中无人的时候,偷偷用虫草煲汤,或直接揉碎了泡水服用。独食也没有满足韦某的贪婪,她还曾打包50根虫草带给家人,一起享用。韦某自认为所做的一切都神不知*不觉,直到谭女士发现虫草不见,面对质疑时,韦某知道偷盗虫草一事败露,于是慌张跑出谭女士家,到附近的老乡家过了一夜,与老乡对此事进行详细的分析后,次日,韦某觉得此事没什么大问题,所以回到了谭女士家中,大大方方承认了自己的偷盗行为。

谭女士称,真是日防夜防,家贼难防啊!

韦某已经触犯了我国的法律,目前,已经被当地的警方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的解决中。

下面,法智律师网小编为大家科普一下,法律上是如何认定盗窃罪的?

盗窃罪的要件有哪些?

客体要件: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

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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